南充市总工会援助律师帮忙 受伤民工终获赔偿

2017-08-09 09:04 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记者魏勇) 农民工骑着电瓶车上班过木板时,木板另一端突然翘起,导致连人带车一起摔倒在排水沟中。近日,记者获悉,看似很简单的一起工伤事故却久拖未决。受伤农民工曹某连续两年多时间四处求助,最终由南充市总工会援助律师出面帮忙,总计获得赔偿25万余元。

2015年3月1日上午,曹某骑电动车到南充市高坪区友豪国际项目工地上班途中不慎摔伤。摔伤原因是刚进工地时,因大门口有一条排水沟,施工方南充友豪置业公司为方便工地上人员通行,特意安排人员在排水沟上面放了一小块木板,谁知曹开胜骑着电瓶车过木板时,木板另一端突然翘起,连人带车一起摔倒在排水沟中。

在场工友将曹某送至南充市中医院住院治疗,医院确诊为:右股骨颈骨折,气血淤阻。曹开胜住院治疗将近一个月时间,住院期间,自行垫付医疗费用近3万余元,同年3月4日,曹某与施工方在高坪区安汉派出所的协调下,初步达成协调:由于总承包单位拒不到场,暂不划分责任;曹某向友豪置业借支3万元医疗费,本费用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同年3月28日出院后,曹某和家人一起多次到施工工地找相关负责人解决赔偿问题,工地上负责人说做不了主。找到总承包方后,对方根本不予理睬。曹某家人多次被相互推诿,无奈之下,只好到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后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受阻。

曹某及其家人不知所措,又因其家庭经济困难,只好来到高坪区总工会请求提供法律援助,工会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团吴建国负责本案。

吴律师接受指派委托后,为妥善处理此事,就将该焦点问题向所里的同事提出来研究探讨,在深入研究分析本案后,确定向工伤方向维权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曹某的合法权益。

吴律师在短短一周时间内到工地现场找目击证人及建设、工商等单位调查取证。通过吴律师收集的相关证据,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5年5月作出了认定工伤决定书。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在立案开庭审理作出判决后,作为被告的总承包方在收到该判决书后,于2016年2月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同年7月开庭审理,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2017年6月,经高坪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于2017年6月27日作出裁决:作为被告的总承包方在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曹某受伤后的各项损失费用共计251052元。

编辑:gonghui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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