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推进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6-06-12 14:24 来源:四川省总工会 分享到:

川工函〔2016〕53号

关于切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扎实推进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总工会,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工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6〕1号)和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的通知》(川安办〔2016〕18号)文件要求,结合近期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6月7日召开的全省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切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发挥职工群众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力军和监督员作用,扎实推进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丰富活动载体,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全省各级工会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对职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安全宣传展板等形式广泛宣传,全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一是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工厂、进社区、进班组、进工地等活动,再掀一场学法、知法、懂法、用法、遵法热潮,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基层扎根、在职工心中根植。二是要开展好“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以职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现场演示应急自救互救方法、播放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等活动,让职工群众有现场感,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进一步推动广大职工群众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三是企业工会要把对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工会群众安全生产活动的全过程,不仅要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还要有针对性地组织职工开展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应急措施、作业场所危险因素辨识等方面的全员安全培训,使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夯实企业安全基础。

二、加强组织引导,促进责任落实,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全省各级工会要“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安康杯”竞赛和群众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一是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组织引导职工群众立足工作岗位,广泛开展“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活动,加强对煤矿、建筑、化工、民爆等高危行业企业和重点领域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二是要深入总结提炼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的经验做法,不断健全工会组织与政府部门、企业、职工群众密切协调、有序高效的活动竞赛网络,丰富创建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充分发挥其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促进作用。三是要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力军和监督员作用,主动查找和治理隐患,形成群众广泛参与、监督整改的良好格局,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的落实。四是要深入开展职工群众安全技术革新。注重发挥职工群众的首创精神,建立完善激励机制,积极创造条件,针对不同专业岗位的技术特点,鼓励职工开展多种安全适用的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五是要加强班组安全建设。要把班组安全建设作为依靠职工群众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牢固树立班组岗位是第一道防线的安全理念,强化遵章守纪和监督防范意识,做到个人监督与相互监督相结合,提高职工群众自主保安、相互保安和业务保安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三、夯实群众基础,完善工作机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全省各级工会要建立健全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群专结合、依法监督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一是各级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群众监督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全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会参与安全生产群众监督的四级群安网络。二是企业工会要进一步完善职工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在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职代会审议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每年至少要向职代会报告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广泛听取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职工群众提交的议案,必须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三是各级地方工会要进一步加大工作督查抽查力度,采用“四不两直”的工作方式: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及时将督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四是各级工会组织要督促企业将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岗位、落实到一线的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常态化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机制。   

四、加强活动领导,抓好工作重点,确保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见实效

全省各级工会要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广元“6?4”游船翻船等事故教训,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高度重视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重点是开展好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不断提升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五落实、五到位”的实现,切实保障好职工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权益。要充分发挥工会在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组织、引导、宣传、监督作用,促进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的构建,筑牢群众性安全生产防线,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州)总工会,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工会将开展工作情况总结于2016年7月10日前报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联系人:庞德均,电子邮箱:scghldbhb@sina.com,电话:028-86127357。

四川省总工会

2016年6月12日

编辑:G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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