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总工会为172名农民工追回欠薪335万元

2017-08-15 08:43 来源:51网 分享到:

巴中工会维权工作再传捷报

——巴中市总工会为172名农民工追回欠薪335万元

51网讯 近日,在家乡党委、政府和工会的帮助维权下,巴中平昌籍在外农民工何晓峰等172人已领到先期支付的被拖欠工资135万元,下欠200余万元待工程结算后,将由甲方直接支付给农民工。

讨薪无果 向家乡党委政府求助

2017年7月10日,巴中市委、市政府收到172名巴中籍在外农民工的联名求助信。信中反映:2015年5月,平昌籍农民工何晓峰等人在新疆石河子市新疆如意纺织城一建设项目务工。工程完工后,因工程承包人胡某卷款失联,无法办理工程结算。他们多次向开发企业和建设企业讨要工资,并向事发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均无结果。无奈之下,他们只得请求家乡党委政府帮助维权。遵照市委书记罗增斌的批示要求,巴中市总工会核实相关情况后,随即启动城际联动维权预案,并指派市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市农民工维权中心)王晓荣赶赴新疆帮助农民工维权。

数次谈判 锁定农民工欠薪335万元

7月15日,巴中维权人员王晓荣到达新疆石河子市后,多次到工地、企业及相关部门走访、调查,全面了解相关情况。7月17日,王晓荣与甲方工程部长进行了首轮谈判。该负责人表示,何晓峰等人的工程结算和工资支付均由工程总承包人负责,与甲方无关。王晓荣义正词严地指出,甲方在手续不全、未公开招投标和明知施工单位非法肢解分包的情况下开工建设,严重违反了《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作为主体受益者和工程发包方不予制止,尤其在拨付工程款后,未履行好监督发放民工工资义务,造成承包人卷款潜逃,根据相关规定,甲方应当对因监管不力、放任有关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负连带责任。经有关各方多次谈判、协商交涉,按照《建设工程定额计价》《建设工程人工费取费标准》相关规定,锁定下欠何晓峰等172人工资335万元。

维权成功 市委主要领导充分肯定

7月18日,王晓荣多次与甲方负责人进行协商交涉,最终达成协议:甲方先行垫付135万元农民工工资,下欠工资待结算后,由甲方直接支付给农民工。为彻底解决何晓峰等人欠薪问题,7月20日,王晓荣陪同农民工何晓峰等人到石河子市开发区公安分局,对工程承包人胡某卷款逃逸、拒不出面办理工程结算等情况作了说明,并请求依法立案侦查。7月21日,由甲方先行垫付的135万元农民工工资筹集到位,并支付给何晓峰等人。目前,除何晓峰及农民工邓大海留下配合当地警方调查外,其余农民工均已离开石河子市。8月7日,巴中市委书记罗增斌给予了“很好!及时依法处理,维护了农民工权益”的肯定批示。

在此,提醒广大务工人员:在建筑领域务工,要事先了解项目工程的基本情况,务必依据《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与具有发包或分包资质的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签订书面合同,对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并收集保留相关证据。(通讯员 张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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