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思考

2017-02-28 08:31 来源:51网 分享到:

关于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思考

四川省总工会课题组(一等奖)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战略部署,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对深入推进依法治省进行了整体部署,全国总工会也对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进行了具体部署。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如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全总关于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会的新部署新要求,努力提升四川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更好地担当使命,发挥作用,进一步汇聚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四川实践、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的强大正能量,是摆在我省工会组织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一、充分认识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开启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征程。当前,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依法治国全面深入推进的大背景下,推进全省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是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必然要求。全面推进党的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是全党和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工会作为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作为我国重要的社会政治团体和党联系广大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在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贯彻实施过程中,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为了推动实施依法治国,工会必须依法治会。工会法治化建设构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工会组织必须增强依法治会意识,以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和要求统领工会工作,不断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使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真正落实到工会工作中。

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是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责的客观需要。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而职工则是工会工作的根基。我国工会法规定,工会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工作的基本职责。在我国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和企业劳动关系日益多元化、复杂化的新形势下,劳动关系必然进一步市场化、法治化,如果没有完善的法治作保障,工会就难以有效开展职工维权工作。工会工作法治化,能够为工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提供法律标准和依据,能够为工会平衡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唯有不断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推动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履行维权职责,才能切实维护和发展职工群众的各项合法权益。

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是新时期工运事业蓬勃发展的必由之路。工运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工会工作法治化,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内在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就必须树立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做到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因而,工会组织只有进一步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党对工会工作的新要求和职工的新需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主动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法治化建设,逐步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实现工会体制机制和能力的完善和提升,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才能使工会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

二、当前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当前,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我省正稳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两个跨越”,保持了经济健康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势头。但我省与全国一样,也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经济社会发展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挑战。

(一)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面临的新形势

新形势新常态对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省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劳动关系领域发生了深刻变动,工会工作的对象、内容及环境条件也将随之发生重大变化,工会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发展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激发职工群众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凝聚职工群众共识,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做改革的坚定支持者和促进者;全面推进依法治省,需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合法权益。特别是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和政府职能的转型,多元化社会对工会开展工作、履行职能的方式方法也提出了新的挑战。这些新形势新常态新挑战对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提出了迫切要求。

工作对象多元化对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提出了新要求。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劳动关系日趋市场化、契约化、多样化,职工队伍发生了深刻变化,职工队伍内部结构更加多元,非公企业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数量大幅增多。据统计,2015年初全国农民工总量已达2.7亿,其中外出农民工1.6亿。另据全国总工会调查,全国劳务派遣人员总数已高达3700多万人,占职工总数13.1%。社会阶层不断分化,新的社会群体不断涌现,工会工作对象日趋多元。这些新变化需要工会组织加强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满足和服务好不同工作对象的新要求。

职工利益诉求多样化对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当前,我国经济成分、分配方式、就业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多样化,导致职工思想和行为方式发生较大变化,职工群众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更加强烈,价值取向和利益诉求更加多样化。职工群众利益诉求从相对单纯的物质需求和生存需求,已逐步向精神需求和民主权利需求拓展;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从过去就业住房、就学就医为主,已逐渐扩大到社会福利保障、贫富差距、公平正义等多个层面,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诸多领域。这些变化对工会干部提高政策法律素养、推动解决涉及职工合法利益的问题和诉求提出了新挑战。

(二)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伴随着国家法治建设进程加快,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同党和国家的要求与职工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不少问题 ,主要表现为: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一些工会组织尤其是个别基层工会组织领导干部,对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没有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常抓常管。二是法治素养还不够高。一些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法治意识淡薄,依法维权能力欠缺,法律专业人才匮乏;一些工会干部以法治会、依法维权的意识不强,法治实践经验不足,本领恐慌,在思维方式上,仍习惯于计划经济模式下动员号召的行政思维开展工作,存在着遇事办事找党政、找红头文件的思维定势和习惯,而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指导、推进工作。三是法律法规不尽完善。虽然国家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我省也相继制订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但其中大多数法律法规条款只作出了原则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加之相关配套政策法规的制定滞后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使工会组织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缺乏刚性条款和制约措施。四是监督落实不够到位。一些工会组织法治建设主体意识不强,制度机制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够,仍然存在工作机关化、行政化等现象;一些地方还存在执行法规政策监督配套不到位、体系不完整;职代会和厂务公开制度流于形式,职工群众和工会组织的权利义务难以落实等等。以上问题,既不利于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也不利于工运事业长远发展。

三、全面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实践路径探析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应自觉把工会工作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立足自身特色和实际,积极探索推进法治化建设的有效路径,逐步构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良性运行的配套机制,奋力推进工会工作转型发展、创新发展。

(一) 强化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开展。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坚持在宪法法律的框架范围内谋划推进工作。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治素养,自觉以法治思维看待问题,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习惯,作决策、办事情做到于法有据、程序正当,自觉将法律的规定、法律的精神作为工会思想与行为的准则,始终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坚守法律底线,在工作模式上尽快实现从依靠红头文件的行政思维向依靠法律规范的法治思维转变。努力掌握法治知识,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加大工会干部培训力度,完善工会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和与职工切身利益及工会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工会各级各类培训班的必修课程,推进工会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制度化。要通过举办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专家讲座、研讨交流会、典型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开展学法用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集中组织工会干部系统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熟练掌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工会活动的法律知识,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切实提高依法开展工作能力。

(二)着眼源头参与,推进劳动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依法治国,立法先行。工会推进依法治会,首先要融入依法治国的各项法律政策措施中,融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推动完善劳动法律体系,划底线,定规则,加快构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治良序。当前,应抓住国家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和劳动立法有利时机,加强与立法机关沟通协调,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立法参与权,重点推动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民主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的健全完善,逐步建立和形成以《工会法》、《劳动法》为主体,各项具体法律、法规相配套的比较完善的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体系。要紧跟全面深化改革步伐,紧盯重点立法领域,加大立法参与力度,在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立法、政策制定出台方面,态度更鲜明、声音更响亮,进行全面维护和超前维护。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涉及工会和职工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建议,将工作成功经验和正确的方针政策上升为法律法规,从源头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通过政府与工会(群团)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等途径和渠道,积极参与改革过程中涉及职工利益的政策法规的制定和修改,主动参与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和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和调整,保证各项决策公平公正。要推动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完善,推动企事业单位依法、民主、科学管理,促进市场化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三)主动依法维权,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全面落实。维护职工权益是工会应当履行的基本职责,也是职工群众对工会最迫切的期望所在。必须聚焦“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一法律赋予的特定身份,并将其作为工会工作的生命线,依法大胆维护职工群众的劳动经济、民主政治、精神文化权益,保障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法律授权范围内,积极适应改革发展、劳动关系、职工队伍结构变化的新情况、新要求,不断创新依法维权模式,撑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力“保护伞”。深入推动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善于运用法律赋予的劳动监督权利,组织和代表职工积极建议和配合人大执法检查、政府行政执法、政协委员视察,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和工会法的专项监督检查,推动严格执法,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维护职工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基本权益,特别是维护好一线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困难职工等群体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畅通职工利益表达渠道,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工会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跃和丰富职工群众文化生活,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依法维护职工的精神文化权利。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完善调解和指导工作制度,健全劳动争议预防化解机制,推动完善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配合联动化解劳动争议纠纷的大调解机制。积极推动各地法院探索设立劳动争议审判庭或者巡回法庭,完善劳动争议诉讼制度。建立健全职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制度,加大“七五”普法力度,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引导和帮助职工通过正常途径依法理性伸张利益诉求。

(四)健全制度机制,推动工会法治化建设常态化高效运行。完善工作机制,是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规范、有效、持久开展的重要保障。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专门法治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局性的重点工作和系统工程摆上重要议程,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职责,强化检查指导,形成“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工会法治化运行机制,在总结工会法治化建设成功经验基础上,从顶层设计与基层试点两方面入手,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建章立制。抓社会参与机制,组织专门力量,深入研究参与立法与政策制定的工作,精心研究工会对策,不断推动工会法律法规、劳动法律体系的完善;抓依法维权机制,融入党政主导的维权工作格局,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预警、协商沟通、利益表达、纠纷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完善工会省际(城际)联动、部门互动、上下齐动的联动维权服务机制,从制度上、根本上解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抓依法参与协调劳动关系机制,继续推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及工资谈判制度,推动制定既有时代特点又符合国情、省情的劳动标准体系。抓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完善普法宣讲团,深化法律“进企业”、“进社区”等“七进”活动,运用多种方式特别是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工作。建立健全法治人才队伍壮大机制,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注重加强工会法律专业人才建设,加快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培养职工法律援助团队,发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及人民陪审员等专门人才队伍,建立完善工会律师团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或委派法律顾问,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搭建多层次法律服务平台。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建立以职工评价、会员评价为主体的工会组织考核评价体系,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工会领导班子和工会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依法治会、依法履职的能力与水平。

编辑:G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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