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群团组织服务社会建设工作的情况调研

2014-09-09 09:23 来源:51网 分享到:

关于群团组织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的情况调研

雁江区惠民帮扶中心 李存德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近日,笔者所在单位就群团部门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将有关情况进行了梳理和汇总,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问卷调查的对象情况

本次问卷调查共下发调查问卷130份,收回调查问卷130份。本次问卷调查中,涉及公务员25人,企业主4人,企业职工84人,社会组织成员7人,其他10人,职工所占比例为65%。其中35周岁及以下41人,36—45周岁44人, 46—60周岁40人,60周岁以上5人,中老年人所占比例为68%;中共党员49人,民主党派10人,无党派人士12人,普通群众59人,党员所占比例为38%;研究生及以上3人,本科32人,大专70人,中专及以下25人,大专及以上文化所占比例为81%。根据调查统计,大多数调查对象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有所认识,总体情况良好。

二、群团部门在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的具体举措

(一)全面理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含义。

国家治理体系,是党领导人民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的能力。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是使国家治理体系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国家治理者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制度治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求我们及时更新治理理念、深入改革治理体制、丰富完善治理体系、努力提高治理能力。

(二)积极探索群团组织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的基本路径。

第一,变整治为疏导,变刚性为柔性。在软方法方面,群团部门更应注重发挥企业反哺社会,履行社会责任的作用,引导和鼓励爱心企业积极关注和参与社会弱势群体的帮扶救助工作。

第二,变单一为合作,变监管为服务。群团部门在探索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中,应整合资源协商推进,变命令为协商,实行契约化和合作化工作模式。

第三,变官办为民营,变垄断为竞争。群团组织在开展惠民帮扶工作中,可与有实力的业主合作,采取部门补助,业主让利等方式,使帮扶工作进入常态化。

第四,变实体为程序,变“人控”为“机控”。注重用程序化手段来处理实际工作中公正难辨的问题,着力排除权力、人情、金钱等因素导致的“搞例外”“走后门”现象。

(三)努力搭建群团组织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四大平台。

第一,强化协调意识,注重多元化聚力,建立融合资源手段的“共享平台”。 最大限度争取区委政府赋予群团组织的更多资源和手段,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群团牵头、各方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一是坚持每年定期向区委汇报群团工作。二是坚持与区政府召开联席会议,主动参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涉及所联系群体利益的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三是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会议制度作用,推动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群团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二,推进社会协作,实施项目化管理,建立推动民生改善的“惠民平台”。 按照群众需求科学编制社会公益项目并向上级申报,有效对接社会资源,着力推进惠民帮扶中心及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按照“三牵头三配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群团组织工作定位和项目渠道,属于成员单位业务部门垂直管理的项目,由成员单位向上级单位申报,交区群社中心备案,属于省、市中心的项目,成员单位编制后,由区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向市中心申报。截止目前,全区为近5万名残疾人提供了“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服务总量56万余项次,人均服务10余项次;推动残疾人康复服务,为1253名白内障患者实施光明工程手术,发放补助40余万元;免费配发轮椅等辅助器具900余件、康复器材718件,为41名肢体残疾人成功适配假肢。实施全国贫困母亲“两癌”检查项目,为1.6万名农村妇女免费进行“两癌”筛查;争取到“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11万元,使11名农村贫困母亲患者获得救助;为全国及省部劳模、市级劳模146人发放了慰问金、补助金和慰问品价值共计18万余元;积极争取到区政府送温暖资金66.3万元,开展两节送温暖活动,惠及困难职工群众1991人。

第三,维护公平正义,开展订单式服务,建立保障群众权益的“维权平台”。 动态收集基层需求,整合和优化各个群团组织维权工作资源和手段,喊响“共建和谐企业、共促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的口号,扎实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和谐社会关系、和谐环境关系“三位一体”的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积极帮助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目前,全区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面达100%,创建劳动关系和谐示范企业15个;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全区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签订率98%以上,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98%以上。

围绕“发挥优势、反映诉求、团结群众,争取更大作为”要求,以“12351”职工维权热线、“12338”妇女维权热线、“12355”青少年维权热线为平台,不断健全维权网络,扎实开展维权工作。近两年来,累计受理农民工维权案件21件,帮助农民工索赔130余万元;受理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33件,为残疾人挽回经济损失152万元。与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区检察院合作成立了全省首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研究基地,有效破解了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实践中的难题。

第四,增进民生福祉,采取自助式培训,建立提升群众素质的“活动平台”。优化配置群团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培训资金等手段资源,加强群团网络平台建设,有效提升群众的技能素质。一是开展女性素质提升工程。组织我区38名优秀女干部参加清华大学、厦门大学、省妇干校培训,使女干部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联合区人社局举办了第12期创业女性SYB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区创业女性的创业就业能力和个人素质。二是为青年就业创业创造条件。通过召开返乡创业青年座谈会,发放创业调查问卷,采取进村入户、跑面蹲点的方式对辖内返乡创业青年进行情况摸底,建立了返乡创业青年数据库,2014年新建两个青年就业见习基地,为青年提供了100个就业见习岗位。三是促进返乡民工创业就业,开展大型春风招聘行动,为职工提供岗位3000个,发放政策宣传材料共11000余份,现场招聘1128人。3月成功举办了30人的2014年首期创业SYB培训,5月兑现了19个带动职工就业、发展前景好的典型创业基地每个3000元的扶持金,6月举办了各行各业60名创业者“创办和改善您的企业”SYB第二期培训,完成困难职工再就业100人。

三、推进群团组织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的几点感悟

第一,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站在新的起点上深化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共同治理,有利于进一步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特别是群团各部门代表的社会群体,便于发挥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性作用,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动员组织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努力形成社会管理人人参与、社会和谐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第二,有便于扩大人民民主。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原来计划体制下的“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大包大揽的社会管理方式显然已不适应。治理是一个平等的、互动的过程,国家管理者是主体,人民也是管理的主体。所以,群团部门引导的相应群体参与政府治理工作或者进行自治,能满足不同群体利益诉求的多元化需求,这就把过去的一个主体变为多元主体,老百姓在治理国家的过程中,就有了更多的发言权和决策权,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也将会更公正和公平。

第三,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国家治理,重点在基层,按程序办事是民主的一个重要原则,也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基础。群团组织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保障改善民生,依法公正维权,解决群众诉求,这是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基本职责。我们以党的领导为依靠,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支持,建立完善处理群体性案件、敏感性案件的常态工作机制。同时在行为上反对“四风”、整肃腐败、提升公信,争取群众满意,以公平正义的治理行为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氛围。

第四,有益于增进人民福祉。30多年的实践证明,过去的改革发展成果,无不是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无不是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热情创造的结果。当前,我们正在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的同样也是“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改革为了群众,改革依靠群众,这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所在、动力所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加快社会事业改革,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满足人民需求,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落脚于我们群团组织,就是要把各种惠民政策宣传好,落实好,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四、工作开展面临的几点困惑和相关工作建议

目前,全区群团组织对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已经有基本共识,但实际工作中也面临一些困惑:一是原有“体制资源”部分流失。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群团组织的资源供给渠道和资源获得方式都发生了深刻变化。镇乡群团组织人、财、物资源紧张,村(社区)群团组织几乎无可利用资源。二是来自“体制内资源”增量不足。基层群团组织虽然享有体制内一定的资源供给,但相对于群团组织的工作职能的扩展和活动开展方式的转变而言,资源的增量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三是获取“体制外资源”渠道不畅。在社会资源整合过程中,缺乏群团组织获取社会资源的稳定渠道,经常处于资源匮乏和资源饥渴状态。

为破解实际工作的困难和瓶颈,在今后的工作中,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突破体制创新破解人才难题。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群团组织的工作定位,明确乡镇(街道)一级群团组织的性质、机构设置、专职工会干部编制及其待遇、职责与权利。目前在基层,无论是在机关、学校,还是在企业、农村,专职群团干部越来越少,兼职群团干部也越来越“兼”,对群团工作往往有心无力。对此,可探索突破体制的限制,从企业、社会招募人才,为群团组织所用,处理好专职与兼职的关系,做到专职干部要专心、专业,兼职干部要履职、尽责,专兼职配备要合理科学。 

第二,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按照“党政主导、群团牵头、社团参与、社会协同”的工作原则,做到急党政所急、想群众所想、尽群团所能,规范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搭建孵化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的综合平台,指导社会组织规范成立,引导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加强社会组织的培训、引导、扶持。动态管理社会组织日常运行,并进行分类规划、登记备案、年检评估、能力建设等。

第三,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委托群团枢纽型组织承接社会公共事务的机制。结合政府对群团组织的支持目录,明确购买内容,重点围绕老人、妇女、儿童“三留守”及特殊青年和残疾青年的个性化、多样化社会服务需求;编制年度预算,提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数量、规模、质量与效果目标要求,积极申报和争取群团购买社会服务项目。

编辑:G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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