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要求:工会职能逐步向枢纽型服务型转型

2014-06-29 09:21 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记者 金泰) 记者日前从省总工会了解到,《四川省总工会帮扶工作项目化实施方案(试行)》已于近日印发,《方案》提出按照规范化的流程来管理帮扶项目,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帮扶项目进行过程监督与量化评估,根据实施效果调整、改进、完善帮扶项目,增强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切实把工会的组织优势和项目化管理的科学方法有机结合起来,转化为推动工会帮扶工作水平提升的强大力量,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今年在全省工会范围内基本实现帮扶工作项目化运作、帮扶资金按照项目需求分配、帮扶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的目标。

《方案》指出,今年起省总工会将对帮扶工作全面实行项目申报制,接受市州总工会,省产业(局)工会、企业集团(公司)工会提出的项目申报。各项目申报单位结合自身实际,仔细梳理所属职工及其家庭的帮扶需求,在省总工会设定的帮扶项目类别中研究确定项目,完善项目方案,根据需求分项目申请省总工会资金支持,同时多方筹集帮扶资金,运用项目化管理的方法实施专项帮扶活动。省总工会将根据各地上报并经省总工会审批立项的项目总量,结合项目评审质量和上年度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按项目确定各地帮扶资金分配额度并下拨项目资金。

《方案》要求,项目经省总批准立项后,项目主管单位要进一步明确项目实施推进的时间节点、责任分工、阶段目标,严格按省总主席办公会议定批准的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执行。项目执行与实施的业务指导由项目主管单位负责,指导项目实施主体按照项目方案实施项目,负责项目推进、过程控制、质量把关等。各级工会要研究建立项目督导检查制度,对项目开展经常性的自我督导与评估,及时发现整改问题,总结经验教训。省总工会将适时对实施中的项目进行抽查。由于不可抗因素造成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帮扶主体等项目要素发生变化,而项目资金必须进行调整的,须经本级工会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并将项目调整方案报上一级工会备案,调整只能在同类帮扶项目中进行,资金变更比例不能高于20%(含20%)。资金变更比例高于20%的应书面向省总工会提出申请,经省总工会批准后实施调整。

《方案》要求各级工会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保障、财务、经审和纪检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协同合作,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监督相互制约的内控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保障项目资金合规运作。

根据全省工会帮扶工作现状,在《方案》推出的同时省总保障部研究制定了《四川省总工会帮扶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据此对研究确定的省总工会重点帮扶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整个评价指标体系由本级自评、整体评价、现场评价、整改复查、形成报告、建立档案、评定等级组成,省总相关部门将据此对项目评定等级,作为安排次年度项目资金的重要参考。

《方案》要求,我省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推进工会帮扶工作项目化发展,将其纳入工会工作总体布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工会要对各项目化帮扶工作资金预算和使用情况、工作效率、受益群体满意率以及信息反馈、规范管理等工作情况予以量化考核,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推进工会帮扶工作项目化发展过程中成效显著、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适当形式的奖励与支持。同时要在项目化管理中,推动工会职能逐步向枢纽型、服务型工会转型,为帮扶项目化提供资源支持和监督指导,实现由原来的直接提供服务向组织服务和提供服务资源转变。应当让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或企业更多扮演服务供应方的角色,综合运用市场化、社会化的方法手段推进项目实施,从而实现整合资源、提升效能。

编辑:G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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