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总工会获“全国工会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示范单位”称号

2014-04-06 09:42 来源:51网 分享到:

旺苍县总工会被授予“全国工会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示范单位”称号

向受聘律师颁发聘书

广元市总工会与律师团续签合作协议

51网讯 4月3日,广元市工会职工维权案件办理经验交流会召开,省总工会法律部部长李长春代表全国总工会向该市旺苍县总工会授予“全国工会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示范单位”奖牌并讲话,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周键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3年,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认真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形成工作合力,提前完成各县区工会律师团组建任务,基层工会法律工作全面提升,工会维权案件办理量再创新高。全市各级工会申报维权典型案件82件,比去年增加了18件。其中,有3个案件获得省总表彰,分别是:“200名川籍农民工北京中关村讨薪案”获一等奖、“青川农民工何天良西安工亡索赔案”获二等奖、“苍溪农民工刘支明工亡赔偿案”获三等奖。

李长春对该市工会维权案件办理所取得的优异成绩表示祝贺,并对该市工会维权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他在讲话中指出,广元市总工会维权工作联合了人社、司法、法院等多部门形成维权合力是一大特色,是全省工会维权工作的一面旗帜。他要求广元市总工会要进一步把工会维权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真正做到为广大职工服务,各县区、基层工会要把此次会议精神落到实处,要做到思想认识、人员落实、经费保障、维权帮扶四个到位;要在机制、体制上抓创新,以更好的服务于广大职工群众。

周键在讲话中指出,职工法律援助是工会系统开展群众路线的主要表现形式,全市各级工会要深化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把维权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各级工会要真重视、强投入、抓重点、求实效,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会法律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要健全组织,主动服务,全面提高法律援助维权的成效。要做到健全组织,为职工提供更便捷的服务,规范运作,增强职工法律援助实效,积极主动,做好预警预防和监测工作。齐抓共管,通力合作,推进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形成合力。

大会还表彰了2013年度工会维权典型案件和工作先进个人,市人社、市司法、市法院等单位发了言,苍溪县总工会、旺苍县总工会、市总律师团以及剑阁县总工会职工维权律师团代表作了经验交流发言。(通讯员 桂兰)

编辑:G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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