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补偿金拿到了

2017-09-28 08:11 来源:51网 分享到:

欧全顺是凉山州会理县杨家坝乡的村民,2012年被攀枝花市一家钛业公司招录为工人,签订了3年期的劳动合同。2015年9月,欧全顺与用人单位再次签订了3年期《劳动合同续签书》。2017年3月24日,他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精神疾病,言语异常,说话不着边际,轻浮对待女职工,单位通知欧全顺亲属前来工厂,将其送到攀枝花市精神病院治疗,至4月24日出院,确诊为“急性而短暂的精神性障碍”。

欧全顺住院期间,用人单位除了报销住院费以外,将拖欠欧全顺2017年1月、2月份工资中的1月份工资3285.82元以借款形式借给欧全顺亲属。

欧全顺到仁和区金江法律服务所求助。该所法律工作者告诉他:患病职工不能被辞退,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同意解除,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医疗期待遇,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欧全顺向用人单位索要补偿,却遭到单位的抵制。他便在金江法律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向攀枝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诉讼。

2017年7月7日,攀枝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了欧全顺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支持了欧全顺提出的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欧全顺患病期间的医疗期工资,2月份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23269.32元。

手捧裁决书,欧全顺高兴地说:“法律很有力量,如果不学法,不用法,哪来这二万多补偿金!”

欧全顺获得胜诉的同时,又到攀枝花市精神病院复查,痊愈了,真是好事成双。(牟从梅

编辑:G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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