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提质扩面工作的通知

2017-02-14 14:22 来源:四川省总工会 分享到:

川工函〔2017〕1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

提质扩面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总工会,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工会:

今年是省总工会实施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以下简称“职防合同”)提质扩面工作三年目标任务的最后一年,为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省总决定对此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

近年来,随着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广泛应用,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各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分布情况、接害职工数量均出现了较大变化。各级工会要加强与安监等部门的联系,进一步核实本地区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和接害职工的基本情况。要在前两年提质扩面工作成绩的基础上,以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规模以上企业为重点,以实现对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和接害职工全覆盖为目标,对职防合同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落实,对照目标进度进行查漏补缺,细化工作举措,确保职防合同提质扩面工作三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工作实效

实施职防合同工作,是为了促进用人单位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企业(单位)工会要立足本企业(单位)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情况、职业卫生培训情况、职工个体防护情况、职业病发病和职业病职工社会保障等方面,同企业(单位)行政开展平等协商,共同研究对策。合同条款要切中本企业(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要害,所提出的措施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建立履约责任制和监督检查机制,组织职工代表巡查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合同不完善的地方,采用变更或补充的方式及时加以完善。合同履约情况要向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三、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工会要借助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和行业的支持,形成推进职防合同工作的合力。要指导企业整合协商资源,将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与集体合同整体工作同步要约、同步协商、同步签订、同步履约、同步监督检查。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行业(区域),要借助行业(区域)性集体协商机制,开展行业(区域)性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协商工作。要将职防合同签订和履约情况作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模范职工之家等评选表彰的重要内容,激发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集体合同工作的积极性。

四、抓好舆论宣传,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工会要充分借助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普及职业病防治基础知识,促进用人单位增强主责意识,帮助职工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要深入基层对职防合同工作进度、工作效果进行全面调研,总结经验。要大力选树工作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职防合同在防治职业病方面真正实现质和面的提升。对工作进度滞后、成效不明显的,要及时进行专项督导。对职防合同工作情况,省总工会今年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

市(州)总工会,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工会将签订汇总情况(按四个行业和四个行业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规模以上企业的职防合同签订数与覆盖职工数进行统计,并分国有及国有控股、非公企业统计出签订数和职工覆盖数;规下企业签订情况单独报)于2017年10月20日前报省总劳动保护部,联系人:庞德均,电子邮箱:scghldbhb@sina.com,电话:028-86127357。(自行设计表格)

四川省总工会

2017年2月13日

编辑:G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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