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网讯 近日,遂宁市总工会出台《关于加强非公企业工会干部管理的通知》,决定把市内40家非公企业和工代会常任制代表所在的10家非公企业的86名工会社会化干部首批纳入市总管理,其任职批文由批文机关送市总工会备案,在其工作调整时由企业所在党组同时征求市总工会的意见。同时实行“五优先”服务来提升待遇。
一是业务培训优先。市总工会每年列出专项经费,对他们集中培训1次;对工作业绩突出的每年轮流安排10名参加省总或全总调训,安排5名参与市总及其以上的考察学习。
二是典型选树优先。从2013年起,市总工会每年将评选100名优秀社会化工会干部,对从事工会工作专(兼)职10年以上至今仍在岗的工会干部颁发“遂宁工运特别贡献”荣誉称号。
三是困难援助优先。优先将他们及其困难家庭纳入每年“四季送”范围。
四是权益维护优先。因依法履行职责使其权益受损后,按照《遂宁市基层工会主席合法权益保护办法》优先进行维权。
五是提高待遇优先。市总工会对他们设置了工会组织组建、工资集体协商、企业民主管理等7个激励项目,年终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实行“以奖代补”,拨付项目激励资金,专项用于对工会社会化干部个人奖励,其中,所在企业的工会主席占50%,其余参与的社会化工会干部占50%。(遂宁市总工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