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周家镇总工会成功为农民工维权

2018-07-17 09:07 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记者 吴小平 通讯员 熊磊) 近日,达州市大竹县周家镇总工会成功地为农民工张选贵提供帮助和维权。据了解,2018年2月3日,周家镇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指派周家法律服务所周厚兵担任该案的援助维权律师,亲赴四川省大竹县贺家湾煤矿,并帮助维权。

与张选贵本人及亲属见面,了解具体案情。2月3日,周厚兵接到通知后,当即与求助者张选贵本人及亲属见面,初步了解情况后,查看病历资料,了解案情,及时前往四川省大竹县贺家湾煤矿,与其煤矿办公室人员协商,可以按照工伤劳动争议(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进行索赔。

走访相关部门,寻求协商解决。2月6日,援助维权律师周厚兵与求助者张选贵本人及亲属等人一起前往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相关资料,请求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再次协商未果,援助维权律师周厚兵与求助者张选贵本人及亲属等人一起又到大竹县安监局查阅相关材料,并与用工方四川省大竹县贺家湾煤矿办公室工作人员再次协商,用工方四川省大竹县贺家湾煤矿拒绝到场参加调解,援助维权律师周厚兵及时准备诉讼。

参加调解,据理争取赔偿。2月13日上午,在大竹县周家职工法律援助站调解室,经唐清龙主持,援助维权律师周厚兵、张选贵本人及亲属与用工方四川省大竹县贺家湾煤矿的律师、工作人员赔偿事宜展开辩论。辩论过程中,律师向用工方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5】22号文件第13条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提出按照工伤,由于四川省大竹县贺家湾煤矿只为张选贵缴纳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并没有依法缴纳其他社会保险,用工方应赔偿张选贵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36余万元的赔偿,张选贵本人的要求是合法、合理的。在工会站长唐清龙主持调解经过反复解释法律和说理,当日用工方四川省大竹县贺家湾煤矿的律师、工作人员愿意承担赔偿35万多元。

案情简介

张选贵,男,汉族,生于1966年3月2日,户籍地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牌坊乡石堰村2组12号,现住大竹县周家镇街道中周街。居民身份证号码:513029196603023272。2015年1月,张选贵经同乡介绍,到大竹县贺家湾煤矿务工,从事管理工作,每天工作时间长达12个小时。2015年3月10日12时50分左右,张选贵在炭坝上班时,摔倒在炭坝下面,导致双腿骨折。之后,张选贵被煤矿工作人员送至达州市大竹县人民医院抢救治疗,被诊断为:双腿骨折,共住院治疗180天。2017年9月15日经达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六级伤残,要求矿方赔偿,其本人及亲属求助周家镇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给予维权帮助。

维权结果

2018年2月13日援助维权律师周厚兵、张选贵本人及亲属与四川省大竹县贺家湾煤矿的律师、工作人员协商共同达成由煤矿赔偿357343元的协议书,并约定2018年12月31日前由大竹县贺家湾煤矿付清。

编辑:gonghui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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