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将军”学法记

2017-07-25 14:58 来源:51网 分享到:

2014年7月,由于工作需要,组织把我调到东坡湖工作,和90后环卫工人刘正军成了同事。

在工作中,刘正军兢兢业业、踏实肯干。每次出船,他站在船头,打捞垃圾时动作潇洒自如,不论船只的速度与垃圾的距离,只要在他长长的竿勺范围之内,他都会轻松擒获,几乎无一漏网,同事们都戏称他为刘“将军”。虽然他业务水平不错,但他性格大大咧咧,安全意识薄弱。

来东坡湖工作之后,我发现工作区域水位较低,工人对安全生产观念不够重视。我每周都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我都叫刘正军当“模特”,训练他穿戴救生衣、安全绳,抛投救生圈,使用灭火器。通过这一系列的学习,他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对安全生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快,刘正军下班骑自行车与电瓶车撞了。”一天,突然接到同事电话,我迅速赶到现场。原来,一位阿姨骑电瓶车闯红灯,不慎撞倒了刘正军,阿姨也摔倒在地,胳膊也擦破了一点皮。结果阿姨不依不饶,不让刘正军走。我及时对他两人进行调解,但是阿姨执意要求刘正军赔偿500元。好在执勤交警及时赶到,这起交通事故才得以解决。

于是,我及时组织工人就刘正军的事进行讨论,并组织工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工人不论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还是电动三轮车,都不得在酒后骑行。上下班途中不得闯红灯。模范遵守,争当文明市民。慢慢地,刘正军的法律意识增强了。

还有一次,我见拴船的绳子有接头,就问刘正军是咋回事。“绳子断了,我就把它绑在一起,你放心,结实得很。”刘正军回答。我说:“这个可是系缆设备,虽然是纤维绳(植物纤维绳和化学纤维绳),可它是船舶系离码头以及他船故障后拖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及时请示定期更换按缆绳,并对刘正军等人进行船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里的相关条例,让刘正军更加懂得安全行船的知识,逐渐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安全员。

小小的打捞队,环卫工人安全生产的概念在提升,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也不忘记做好人好事,捞起贵重物品物归原主分文不取,多人合力救起跳湖的女子让围观的群众掌声经久不息。在我的带领下,打捞队有2人被评为“眉山好人”,“四川好人”。(张文成

编辑:G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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