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总工会创造条件保障新三支队伍快速成长

2015-06-25 08:33 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 近日,遂宁市总工会决定,从2015年起至2018年,用三年时间建设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公职律师、国家心理咨询师(含国家婚姻家庭咨询师)新三支队伍,以此提升依法治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工作水平。

创造学习环境。积极鼓励工会CSFZZJ队伍人员参加省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国家级执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按外出学习培训政策执行,报名费用按市总党组规定执行,社会化工会干部报名费用自付。市总工会通过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的方式,对报考工会公职律师、国家心理咨询师等国家级资格的人员组织考前集中培训。市总工会对获得国家级执业资格证书的工会CSFZZJ队伍人员给予一次性补助:考取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分别给予2000元、3000元、4000元的补助;对获得国家婚姻家庭心理咨询师三级、二级和一级的分别给予2000元、3000元、4000元的补助。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和国家心理咨询师的补助不重复。

落实聘用经费。市总工会将聘用获得国家执业资格证书的工会CSFZZJ队伍人员从事劳动争议调解、工资集体协商、心理咨询等工作,对一人同时获得两个及以上的国家执业资格证书只聘用其一个工作岗位,签订聘用关系,由聘用相关部门制定考核、聘用等相关制度。聘用期间,按从低到高的级别,对聘用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和国家婚姻家庭心理咨询师三级、二级和一级,每人每月分别补贴40元、80元、120元。

编制工作项目。2015年起,每年在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经费中设立工会公职律师执业专项经费5万元,列支本级工会公职律师办案工作经费和培训费用。

加强队伍管理。新三支队伍管理由市总工会组织部牵头,市总保障部(法工部)、女工部分别制定实施细则,加强对新三支队伍的管理和考核。(遂宁市总工会) 

编辑:gonghui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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