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部署贯彻落实新安法发挥群安力量 加大隐患排查

2014-12-01 08:19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记者 骆向明) 新《安全生产法》从今日起正式施行。为给新法施行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11月24日,省总工会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工会在精心组织,大力宣传的同时,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实际行动为新法的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通知强调,要把新法的宣传与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全省各级工会组织要切实发挥群监队伍的独特作用,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整改和治理工作。各级地方总工会,要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对煤矿、建筑、化工、民爆等高危行业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同时,对影响职工身体健康的职业危害源点进行重点监控。要协调各方及时处理基层工会和职工反映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

通知指出,全省各级工会要加强指导,强化监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工会要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健全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制度,落实职工安全生产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通过职代会等形式审议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划、措施,强化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条款和高危行业企业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履行工作,为职工安全健康提供制度、机制保障;强化“安康杯”竞赛活动,发动职工群防群治;要特别重视强化班组安全建设,充分依靠和发动班组广大职工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在组织班组职工排查治理隐患工作中,要做到排查不留空档,治理不留死角,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要强化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的全面落实,充分发挥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的作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贯彻落实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切实为职工提供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对不顾职工死活,强令职工冒险作业,严重危害职工安全与健康的行为,工会要依法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制止,并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提出工会的处理意见。

编辑:G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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