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网讯 11月10日下午,峨眉山市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组织了一场特殊的维权调解。
当事人一方是某物业公司的女职工,与用人单位于2022年3月12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0月11日,用人单位以该职工存在违规行为为由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身为企业工会主席的她第一时间想到了“娘家”,遂找到峨眉山市总工会请求帮助。
峨眉山市总工会在获悉情况后,第一时间向职工伸出了援手。工作人员首先将情况向市总工会领导进行汇报,然后根据领导指示,及时约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等主要领导,全面开展双向调查了解。同时向职工收集了身份证件、劳动合同书、人事任命决定、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书面材料,并与律师就案件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和研判。
本着“友好协商、互谅互让”的纠纷化解原则,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峨眉山市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及时组织协调双方当事人,邀请律师团成员及分管领导一同参与调解。
在调解现场,调解人员积极引导职工理性表达诉求,耐心听取用人单位意见,针对双方的主要矛盾分歧点,详细讲解了本案所涉及到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具体法律条款及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引导双方明晰责任,并就赔偿标准、计算方式等向当事人做了细致的解释,以法论事,以情说理,缓解双方的对抗情绪。经过调解人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作出让步,并就9月工资差额及10月工资达成合意,但遗憾的是双方对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补偿金额未达成共识,调解以失败告终。后续,峨眉山市总工会将依法支持和帮助职工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如存在违法行为,将依法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
近年来,峨眉山市总工会始终坚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深入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树立“法为上、调为先”的理念,以沟通找“症结”,以调解促结案,充分利用调解化解劳动争议纠纷,积极总结调解经验,不断提高调解成功率,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贡献力量。(段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