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信箱前,一名罪犯正郑重地将检举信件放入信箱,这封信件将随着信箱里其他信件,一并到达地方检察院驻监检察室手中,经调查属实后,可能成为某一在查案件、悬案疑案的重要线索、证据。
“七五”普法以来,罪犯依法行使“申、检、控”权利已成常态:利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向法院提起申诉;主动交代余罪漏罪、检举他人犯罪行为,认罪悔罪,卸下心中重负,是他们走向新生的重要一步。还有的罪犯痛心悔悟,积极参与法治宣传,现身说法,借此警示他人遵纪守法。
这一切都表明,随着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入展开和监狱民警的悉心引导,罪犯的思想在逐渐发生变化,罪犯对法律的认识越来越深刻。
大多数罪犯文化程度低,不懂法、不知法。在文化教育课上,民警向罪犯普及法律常识、解释法律法规,填补大多数罪犯的法律知识空白;在一对一谈心谈话室里,民警根据罪犯所犯罪行细细讲解,融情于理,让罪犯不仅认识到自己的罪行给他人和社会带来的危害,也引导罪犯分清“江湖仗义”“男人面子”与法律尊严的界限;在监区宣传栏上,法治知识不断更新。随着民警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教育,罪犯对法的认识更加深刻,对自身犯下的罪行更加悔恨。而悔恨不是教育的终点,刑满释放回归社会后能心中有法、自觉守法才是民警们教育罪犯的最终目的。
家在大山深处的罪犯石某说:“我以前一直觉得毒品可能就和香烟一样,只是瘾大一点,我也不知道贩毒判刑这么重。要是当初有人告诉我就好了。”
事实上,石某担忧的问题正在逐渐解决。四川监狱系统近些年一直大力帮扶凉山彝族地区。援凉民警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禁毒防艾”等综合帮扶工作,积极向彝族老乡宣传法律知识,并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不仅扶贫、更要扶智,让凉山人民真正过上幸福生活。
“普法”就像是一束光,照进外界闻而色变的监狱,照进罪犯阴冷晦暗的内心,也照在了高墙内那颗叫“法治”的种子之上。这颗种子在一年又一年的滋养下,发芽成长,而今开出了绚丽的花朵。(省监狱系统 王志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