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拦路虎”到“带头羊”

2020-10-26 16:58 来源:51网 分享到:

在川东北一偏远山村,年近半百的大刚家有残疾妻子和两个正在上学的孩子,平时靠打散工和务农为生,家境十分困难。但生活的重担并没有磨平大刚彪悍的性格,他脾气暴躁,爱惹是生非,是村里有名的“刺头儿”。大伙儿知道他没文化,又不懂法律,均不敢与其正面冲突,见到他都远远躲开。

后来,该乡党委、政府大力发展致富产业,大刚老家屋后的广袤荒地水草丰沛,是绝佳的放羊地,同村小白便买了羊在这儿搞起了养殖产业。半年多左右,产崽后的羊群数量翻了近一翻,价值可观,大刚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一天,他截断进山之路,放言“此路不通,人过此路,必定挨打,羊走此路,先杀后吃”。村民们不敢再去放羊,大刚说出来,难不保真能做出来。接到群众举报后,乡、村两级干部合计着大刚没文化、不懂法,只能“从长计议”,便制定了普法、学技术、养羊“三部曲”计划。

先是乡、村两级干部上门“授课”,严肃地指出他的做法极端错误,接着以拉家常的方式,从生活常见案例讲起,耐心向他讲解民法、刑法等相关法律知识,还给他看了一些“七五”普法的宣传画和案例。同时将大刚吸纳为农民夜校培训学员,传授种养殖技术,最后通过“借羊还羊”扶贫模式,为大刚带来30只母羊,产崽归其所有,到期归还母羊。

两年后,已经拥有50来只羊的大刚已是村里产业发展的“带头羊”,不仅摘掉穷帽,实现稳定脱贫,还与县城里的食品公司签订了合同。每逢问起他时,大刚黝黑的皮肤下总是洋溢着傲娇的憨笑:“现在不愁没销路,我们签订了合同,《合同法》也规定了,公司不履约就要负法律责任。”

自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像大刚这样从“法盲”变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案例不胜枚举,法治大环境让我们的生活更加规范、更有保障、更有希望。(中共南江县委办公室 岳志)

编辑:G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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