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裹丢失之后

2020-10-26 16:56 来源:51网 分享到:

父亲生日临近,我找朋友代购了一部智能手机当作礼物。看着不断更新的物流信息,我充满期待。

物流信息上,我的包裹完成了签收,放在了快递寄存点,但我去取件时却查无此件。我火急火燎地联系快递公司,接线员询问了我的快递单号和物品价值后让我等待,说查询后给我消息。

三天后,没有人联系我,我坐不住了,一通电话打过去,还是那个接线员。她告诉我,事情正在核实。核实了几天了还在核实,我忍无可忍,直接拨打了他们公司的投诉电话。次日,接线员打来电话,她吞吞吐吐地说,包裹可能遗失了。“既然丢了,那就理赔吧!”我对她说。但在我提供了物品的价值证明后,对方又玩起了“拖字诀”。

看着父亲的生日越来越近,我也越来越急,要他们马上理赔已不现实,我只有赶紧到线下门店为父亲挑了款手机。后来,这家快递公司业务经理联系我,说只能赔我500元。上千元的手机赔我500元,我咽不下这口气。

可我又该怎么解决这件事呢?恰巧,单位开展“七五”普法活动,普法人员在案例讲解中,提到了和我遇到的类似事件。在普法人员的提示下,我迅速找到了找快递公司的监管部门。电话中,广元市邮政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我,根据《快递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而这家公司没给我任何通知,就擅自签收了我的包裹,还造成了包裹遗失。工作人员叫我不要着急,他们会积极妥善解决这件事。

很快,这家快递公司的业务经理联系上我,他为工作中的疏漏和解决问题的不积极态度向我诚挚道歉,并表示将尽快给我打赔付款。就这样,虽几经曲折,但我拿回了赔付款。经过这件事,我明白,只有加强法律学习,才能真正保护自己的权益,否则,遇上类似事情,我也许就会选择得过且过,吃一口“哑巴亏”来化解了。(广旺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姚国栋)

编辑:G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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