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机关举行座谈会迎接首个国家宪法日

2014-12-05 08:11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记者 杨诚波) 12月4日,省总机关举行座谈会,迎接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省总机关党支部书记、年轻干部及法律工作者30余人参加座谈会。

参加座谈会的与会代表们踊跃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凸显了依宪治国对依法治国的重要性,抓住了依法治国的根本和核心。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会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中积极发挥工会组织作用。

受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罗茂乡委托,省总工会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李茂林提出,要深刻领会设立国家宪法日的重大意义,要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要做遵守宪法、信仰宪法、执行宪法的模范,要在工会系统和广大职工群众中,形成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的热潮,让全社会形成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理念,要让宪法思维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他说,宪法的立法精神和我们党的宗旨是一脉相承,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严格按照宪法的规定,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特别是人民的公职人员,没有凌驾于人民的权利,工会干部要做宪法的坚定维护者和宪法的忠实守护者。

四川·成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执行主任杜伟律师,从专职法律工作者的角度,对《宪法》、我国设立宪法日的背景等进行了解读。

与会者说,我国法律体系虽然已基本形成,但在实践工作中,存在因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现象,离真正的法治社会还有一定距离。近年来,侵犯职工权益的案件数量上升,是职工法律意识的增强,懂得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但从另一个角度看,目前我国《劳动法》的执行情况有待加强。

与会者还结合自己的生活、工作谈了对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理解和观点。他们认为,宪法最大的意义在于约束政府,约束行政,宪法对我国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以及劳动竞赛,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都有明确提及,这与工会工作高度联系。作为工会工作者,要对自己的岗位职责再认识再定位,帮助广大职工群众认识宪法,宪法是每个人的宪法,每个人都应该坚持自己的权益,同时履行自己的义务。

编辑:G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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