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网讯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协同推进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制度的要求部署,7月18日,泸州市总工会联合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泸州市司法局、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泸州市应急管理局6部门,建立了“1+6”联动机制,印发《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全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
据泸州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中强调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与同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人社、卫健、应急等部门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制度与司法监督、行政执法衔接机制,通过加强事前监督和风险预警、深化信息共享和协同协作、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维权,充分发挥各级司法机关、政府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能优势,切实发挥工会组织预防化解劳动争议“第一道防线”作用,全过程、全方位共同推动劳动法律法规政策贯彻执行,推动大量劳动关系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积极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法治保障。
同时,《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工会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司法行政、人社、卫健、应急等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形成上下贯通、一体推进、协同协作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协调联动,定期会商、联合行动,形成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监督合力;要加强业务指导,联合培训、共享资源,提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专业化和“一函两书”制度规范化水平。(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