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网讯(乐工 记者 雷琰) 记者6月16日从乐山市总工会获悉,该市总工会日前出台《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落实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的支持政策,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乐山市县以上工会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政策。在支持政策实施时限内对征收的工会经费由市总工会全额予以返还;对征收的建会筹备金,待小微企业组建工会后由乐山市总工会予以全额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返还实行年度申报审核制,由小微企业工会向经费关系所属地方工会申报,经审核核准后实施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