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总工会积极探索工会代表常任制试点工作

2014-05-08 10:15来源:51网 分享到:

助推民主管理 强化工会职能 

什邡市总工会积极探索工会代表常任制试点工作

为把党的十八大关于“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健全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精神落到实处,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和《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的要求,近年来,什邡市总工会以践行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核心,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主线,以完善党和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化维权格局为重点,以激发职工代表参与民主管理监督为基础,以建设高素质的职工队伍为关键,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工会代表常任制工作,在推进工会工作的社会化、民主化建设,提升工会维权服务能力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构建了年会任期制、代表工作制、分团活动制等工会代表常任制工作制度,初步形成一套符合基层实际的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在探索工代会常任制运作机制上迈出了新的一步。

建立年会任期制,提高代表对工会事务的参与度。改变过去工会代表五年参加一次代表大会,会后履职及发挥团体作用不足的现象,解决工会代表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积极推行工会代表常任制,探索建立工会代表“大集中”的年会任期制,有效提高代表对工会工作的参与度。一是每年召开一次工代会年会。审议并决策新一年工会主要工作任务和重大工作安排,报告代表提案、提议办理情况,听取工会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讨论、收集工会代表对市总工会及全市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及民生工程建设等方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全面强化工代会的功能;二是落实代表任期制。工会代表常任制的代表任期与工代会的任期相同,赋予代表选举确认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提案建议权,确保代表在任期内发挥参与决策、监督、示范和桥梁作用;三是通过组织培训、组织考察、开展调研、及时通报重大事项、邀请列席工会常委会或工会全委会等方式,保证工会代表的民主权利;四是建立工会常委、委员联系代表机制,行使大会闭幕期间的工作职责,由总工会统筹管理,为开展工会代表常任制工作创造条件,提供经费保障。

建立代表工作制,确保代表权利义务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工会代表常任制工作平台,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指导服务、经费保障、场地支持并协同开展调研、收集议案、配合各代表团组织视察、维权救助等,保障工会代表充分履职,有效推进工会代表常任制。一是代表调研制度:专题调研一年一次;二是代表巡视制度:代表专门委员会每年一次组织巡视检查;三是代表培训制度:每年组织举办双月讲座,对代表进行工会工作形势任务和新业务知识培训,专题培训一年一次;四是代表质询制度:建立市和社区工会主席热线或工会主席接待日,接受代表的日常质询;五是代表联系制度:印发《工会信息》给每个代表,让代表了解全市工会工作,市总工会机关干部定点定人联系基层工会和代表,代表对原选举单位会员负责,定期听取反映并反馈;六是代表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代表的结构配置、选举、增补、监督、罢免及代表资格的终止的条件和程序;七是建立四个由部分代表组成(占代表的50%)的专门委员会,在市工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市总工会重点工作实施调研、质询、巡查和监督。

三是建立分团活动制,探索三大机制延伸服务平台。利用工代会推选的来自机关、企事业、乡镇等社会各阶层的包括一定比例的一线职工、困难职工、劳动模范、农民工等200余名代表分6个工会活动小组开展工会代表常任制分团活动,建立总工会指导,团长负责,代表参与的活动机制。一是针对工会代表具有的广泛性、民主性、参与性,开展“三大机制”活动,大培训机制,大调研机制,大维权机制,作为工会代表常任制工作的具体开展内容;二是各代表团拟定调研方案,开展学习交流活动、调研活动;深入基层职工,面对面听取职工意见建议,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对经济、建设、教育等重点领域进行调研考察,形成调研文章,供市委、政府及工会组织科学决策。(通讯员  叶兰)

编辑:G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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