慰问暖人心 纪律做保障

2013-12-28 17:11来源:51网 分享到:

宜宾县总工会响应县委提出的“暖冬”行动,将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各级劳动模范和困难职工身边,县总工会于2014年1月6日至17日,分5个组开展了慰问劳动模范和困难职工活动。此次活动共慰问各级劳模152名,慰问困难职工2000余名,发放慰问金120万余元。
为了将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将慰问金发放到生活真正困难职工手中,让各级劳动模范享受经济待遇的同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挂念。县总工会制定了3条纪律要求予以保障。
    严格标准确定慰问对象。要求各乡镇总工会根据县上确定的困难职工标准,确定慰问对象,严禁优亲厚友,县总工会一经发现慰问对象不符合将追回慰问金,并取消该慰问名额。为此,实行基层工会初审慰问对象名单,县总工会严格慰问对象标准最后审定。县总工会开设了举报电话,由县总工会纪检组负责受理举报。
    以人为本确定慰问形式。此次慰问活动主要采取三种方式。一是对居住分散的劳模和困难职工以召开简短座谈会的形式,听取他们的诉求以及对工会工作的意见、建议,传达党委政府对他们的关心之情,一律不搞大型的慰问仪式。二是对相对集中和行走不便的劳模和困难职工进行上门入户慰问。三是对在慰问过程中了解到的特别困难的职工,额外再考虑一定金额慰问金,并由基层工会代发,免去这部分职工再次往返。
    从细节入手落实规定。一是每个慰问组含司机不超过3人,落实轻车简从下基层的规定。二是召开座谈会时,只请基层工会负责人到场介绍慰问组成员,落实一律不安排无关人员陪会的规定。三是集中慰问座谈会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个小时,落实精简会议的规定。四是路途近的乡镇当天必须返回,不能返回的不准接受当地乡镇宴请,可在基层工会伙食团就餐或吃工作餐,落实厉行勤俭节约的规定。(宜宾县总工会 张亚琴)

编辑:工会管理员

相关新闻

热门标签

  • 合作媒体
  •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我要链接 | 版权声明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中心
51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14000428 互联网新闻登载服务许可川新备13-00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