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网讯 9月26日上午,农民工廖某向南江县总工会赠送了一面印有“法律援助伸援手·工会维权暖人心”的锦旗,表达了自己对县总工会的感激之情。
2021年7月,廖某在四川省某建设公司承建的一工程项目工地作业时不慎摔伤,致趾骨骨折,出院后经鉴定被评定为十级伤残。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遂向南江县总工会申请调解。2022年5月,县总工会在收到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后,为从根本上化解双方矛盾,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立即安排调解员与当事双方沟通。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向双方释明法律责任及政策法规,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尽量圆满化解此次事故给廖某造成的损失和给该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经过多轮磋商,双方达成协议,该公司与廖某解除劳务关系,一次性赔偿廖某后续治疗费用及残疾赔偿金115290.00元。在南江县总工会的主持下,通过“工会+法院”调解模式,廖某与该公司签订调解协议,并依法申请司法确认,双方握手言和。(岳涛 何佳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