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工时评丨整治超时加班 加强日常监管才能治标治本

2022-03-24 10:30 来源:51网 分享到:

杨诚波

近日,北京、湖南等地人社部门发文,决定3月15日至5月15日期间,在全域范围内开展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维护专项行动,集中排查整治超时加班问题,依法保障职工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彰显了有关部门维护普通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决心,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各界在纷纷赞赏和期待的同时,也有人表示出担忧,认为我国“996”加班文化源远流长、根深蒂固,仅凭短短两个月的集中整治,实际效用究竟能有多大?就此有私企员工向笔者吐槽:为应对动态检查,老板总是临近下班开会安排工作,不少工作第二天上班即要结果。公司加班变成回家加班,“被迫加班”变成了“自愿加班”,不仅不用给加班费,还省了公司水电费。笔者了解到,在实践中,一旦出现劳动纠纷,是“被迫加班”还是“自愿加班”,举证和二者界定都较为困难,事实上对职工方非常不利。

而且就算在整治中发现违规现象,目前企业承担的责任和成本也偏轻,惩戒作用有限。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按这样的罚款额度,对企业来说违规成本实在太低。据了解,该条例从2004年开始实施已近20年了,根据当时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的不少条款已难以适应现在的经济社会环境,有必要依据当前形势,及时修订和完善。

此外,随着智能手机和微信工作群等的普及,“隐性”加班现象也在急剧扩大,领导通过工作群随时可以安排工作,不少行业、职业全天候待命就成了常态,上下班时间界限就变得模糊了。科技的发展让“隐性”加班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这是当年劳动法律法规制定者所始料未及的,所以亟需对现有法律规章进行增补、修订和完善,做到“有法可依”,以适应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让法律规章真正产生威慑力,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另外,权益维护集中排查整治虽说很有必要,但劳动监察、人事管理等部门持续用力,不断提升日常监管的力度和水平,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才是治标治本的根本之策,有事及时发现并立即介入,才能真正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和健康的劳动市场环境。

编辑:KXL

相关新闻

公告通知

热门标签

四川维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4000428号-1 互联网新闻登载服务许可川新备13-000057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总)网出证(川)字第01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180009
非本网原创图片来自网络,未标明版权人,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