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锐
近年来,国家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出台电梯加装支持政策,但不少地方,由于利益诉求不一致,低层与高层业主间在电梯加装问题上纠纷频发,导致这一惠民工程推进迟缓,着实令人着急。
其实加装电梯对于老旧小区全体业主而言是利极大地大于弊。从各地成功案例来看,由于透明建筑材料和优质电梯的采用,提升了高层出行便利度和小区整体美观度,有效降低了对低层住户可能带来的采光、噪音、安全等方面的影响,而且通过实行低层业主不使用电梯的不分摊建设费用、其他业主按比例分摊,按次按高度刷卡结算并用于后期维修等灵活的费用方案,业主之间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既促进了邻里和谐又稳定了居住率和物业管理费用缴纳率。从长远来看,在有效维持物业管理水平的同时又保证了房屋的保值率,可谓互惠共赢,何乐而不为呢?所以业主之间应当坐下来好好地说,耐心地把道理说透、思想说通。
如果遇上确实不通情理的人时又该怎么办呢?近期,成都首例“电梯加装案”终审判决就提供了很好的启示。在电梯加装程序合法的条件下,成都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判令温江某老旧小区一楼住户不得对电梯安装施工的阻挠和妨碍,同时认为一楼住户提出的安装电梯可能会存在影响采光、出行便利与安全、消防疏散等不可预见的隐患可以另行主张权利。当前民法典已颁布实施并且明确了既有建筑加装电梯的法定比例,只要符合法定程序高层住户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而低层住户只要具有确凿证据,就影响居住、房屋贬值等情况要求补偿同样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当前结束城市快速扩张、加强老旧小区改造、推动惠民生扩内需已是大势所趋,各地政府在推进电梯加装工作中也应当更加地尽责有为。在加强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指导,提升调解能力的同时,也要在政策和资金配套方面下足功夫,科学研究系统推进,多措并举有效降低群众利益分歧,努力形成群众满意、社会和谐、多方共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