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工时评丨保护平台从业者合法权益

2021-07-09 12:21 来源:51网 分享到:

杨诚波

“平台送菜员摔伤,向谁主张工伤待遇?”近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由网络买菜平台送菜员受伤后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纠纷案件,依法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观察近年来层出不穷的“互联网平台用工”劳动纠纷案件,可以发现,由于法律法规的滞后以及传统观念的惯性,“用老办法管理新业态”的方式已难以适应新的用工方式,只有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才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根本之道。

在互联网平台用工中,多数互联网平台在声明中都强调自己仅仅是信息的提供者,与劳动者签订所谓的劳务协议,采用合法形式隐藏“非法”的方式,有意规避因劳动关系带来的法律责任。又多以业务代理、劳务外包等形式,转嫁责任给派遣单位,平台企业成为第三方,与劳动者不构成劳动关系,一旦发生劳务纠纷就借此脱责。

但“互联网平台用工”不是法外之地,任何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不能被忽视。虽说用工模式属于新经济新业态,与传统用工方式有较大差别,具有独特优势,但遵守劳动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企业必须坚守的底线。

在具体实践中,由于平台用工的新形式、新特点,已有的法律法规没有完全覆盖,在认定劳动关系时大多只能“用老办法管理新业态”的方式,将传统劳动关系和新型劳动关系进行比对判断,如特点一致,该互联网平台用工即纳入劳动法调整范畴;反之,则否定劳动关系的存在。随着新业态的不断发展迭代,“用老办法管理新业态”的方式越显方枘圆凿,难以适应新的用工方式。

鉴于此,国务院办公厅于2019年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要为平台经济的发展加强法律保障,并对平台从业人员权益保护、社保政策、职业伤害保障、引导平台从业人员参加全民参保计划,以及职业技能培训都提出了指导性意见。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立项和落地,将确保双方权责有法可依,平台从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必将得到进一步的有力保障。

编辑:L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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