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省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月”活动启幕

2021-01-20 16:03 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记者 杨诚波) 省总工会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决定从2021年1月11日至2月10日,组织开展2021年全省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月”活动。活动旨在推进各类企业普遍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着力防范和化解劳动关系领域各类风险,助力全省经济持续恢复和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集体协商工作职工参与度、知晓度、满意度和企业认可度。

通知明确,今年重点围绕新经济新业态企业行业,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等开展集体协商要约活动。积极支持和指导快递物流、网约送餐、家政服务、道路货运、护工护理、房产中介等新业态企业和行业开展集体协商,扩大集体合同制度对新业态企业和行业的有效覆盖。要引导新业态企业和行业劳资双方,重点对劳动用工管理、劳动定额、工时工价标准、劳动安全卫生、休息休假等进行协商,确定行业用工规范和劳动标准。准确把握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的新形势,积极支持和指导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企业和行业开展集体协商,推动企业和职工共克时艰、和谐同行、实现双赢。兼顾职工利益和企业发展,引导劳资双方重点对劳动用工管理、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保障、转岗稳岗、待岗培训等进行协商。对建筑施工企业和易发生欠薪行为的中小微企业,应优先通过集体协商方式,规范企业工资支付,确保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要积极支持和指导产业工人集中的企业和行业开展集体协商,切实维护产业工人的劳动经济权益。鼓励劳资双方就工资收入与生产经营状况、职工技能提升、职务职级变化、岗位业绩贡献等挂钩进行协商,积极探索技能要素、业绩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机制,推动完善产业工人工资共决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

通知强调,要积极引导企业和职工树立“协调劳动关系靠集体协商、化解劳动关系纠纷靠集体协商”的协商理念。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抽调人员组成集体协商工作指导组,做好集体协商指导服务工作。对拟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指导其加强双方协商代表培训,规范集体协商程序、内容、步骤;对提出要约有困难的,指导基层工会通过邀请上级工会“上代下”方式,发出协商要约;对拒绝或拖延开展集体协商的,发挥劳动监察、“两书一公告”等制度作用,实施限期整改,力促协商要约发得出、谈得起。

编辑:L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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