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嘉陵区总工会为121名员工讨回63万余元资金
51网讯 3月24日,企业职工樊某、蒲某代表121名职工来到南充市嘉陵区总工会,反映他们所在的公司未发放2月和3月的工资。区总工会接访后,及时与人社、经信等相关部门对接并指定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云进行法律援助。
经调查,2名职工代表所在的公司为东莞某制衣公司旗下承揽服装加工业务的分工厂,分工厂的收入预算和来源均由东莞某制衣有限公司支付服装加工费,南充分工厂费用支付由南充分工厂独立核算。2019年集团董事会核算集团成本时,表示南充分工厂已连续4年亏损,集团提出南充分工厂自负盈亏,集团公司以亏损和自负盈亏为由未支付南充分工厂所有员工2月和3月的工资。
通过区总工会与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经信局、等相关部门,几天的协调取证沟通后,3月27日,劳资双方达成统一意见,总公司在当天下午5点前将南充分工厂121名员工总计63万余元的工资转至员工账户上。
“感谢工会给我们提供法律援助,帮助我们维权追回工资。”职工代表当天收到劳动报酬后非常满意,激动地对区总工会表达谢意。
近年来,嘉陵区总工会认真践行“娘家人”职责,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3838148”职工维权热线作用,主动维权、依法科学维权,创造性地开展了以劳动保护、民主管理、集体协商、法律监督、争议调解、法律援助等为内容的职工维权新举措,着力解决了广大职工在劳动就业、工资收入、社会保障、职业健康安全以及女职工特殊权益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讯员 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