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召开四川省工会代表、委员提案交办会提出
推动我省工会提案工作在全国范围立起标杆
51网讯(记者 杨诚波) “工会代表、委员提案工作是发扬民主、广开言路的一项创新举措,是发挥工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的重要抓手。”在24日下午召开的四川省工会代表、委员提案交办会上,省总党组成员、副主席周键指出:从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开始,要不断夯实基础、积累经验,推动我省工会提案工作在全国范围立起标杆、打造四川工会亮点特色!
会议旨在贯彻落实《四川省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四川省总工会委员会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动四川工会代表、省总工会委员提案办理落地落实,真正发挥提案工作汇聚众智、倾听民意、推动工作的作用。
会上通报了提案工作有关情况,周键就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提出几点意见,一要高度重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时代责任感、社会责任感,把提案工作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的重要途径来落实,全力推动工会提案工作和省总的目标要求落地落实;二要主动履责,加强与提案人的联系,实现提办双方的良性互动,大力营造代表、委员和职工群众建言献策的良好环境,扎实做好提案办理工作;三要注重实效,熟练掌握有关规章制度内容,主动提高开展提案工作的能力素质,充分发挥提案推动工作的优势作用。他指出,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代表、委员提案的分类处理,把好交办关口,坚决防止提案空悬;要加强办理过程跟踪,对明确属于职责内的提案,要主动认领,认真办理,做好落实;对交办建议有异议的提案,要主动与办公室及相关部门(产业)沟通,协商一致;对确实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产业)职责的提案,可共同主办,协商明确一个部门(产业)汇总反馈。主办单位、协办单位要加强联系和配合,不得推诿塞责,共同高质量完成提案办理任务。对于应当解决且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解决、抓好落实;对于应当解决但短时间内难以落实解决措施的,应当列入工作计划,逐步解决;因客观条件所限,确实不能解决的,或因情况变化导致不能落实的,应当向提案人充分说明原因。在《办法》规定的时限内(三个月)认真做好提案办理和反馈。要把提案人满意度测评结果作为衡量办理质效的重要依据,不断总结经验、反思问题、提高成绩。
各承办单位就提案交办意见进行了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