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网讯 3月27日,全国总工会组织部副部长刘红梅,全总组织部组织处处长朱艳丽,省总工会二级巡视员陈黎,省总工会组织部部长王超一行莅临遂宁市,对遂宁市《工会法》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座谈会上,市总工会汇报了遂宁市工会工作情况和《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近年来,遂宁市认真落实《工会法》等法律法规,通过选树典型,示范引领,点面结合,统筹推进,稳定提升集体协商和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质效,促进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2018年,全市签订工资专项等集体合同2826份,覆盖企业4034个,覆盖职工20.6万人,培育选树集体协商先进典型53个,建会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稳定在90%以上。
调研组要求,相关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围绕十七大对工会工作的定位,对标对表开展工会工作;要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要加强自身建设,建设专业化的工会队伍,提升工会工作自信心。
会前,调研组一行还来到四川联恺照明有限责任公司调研,详细了解了遂宁市《工会法》实施情况。(遂宁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