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关于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六届执行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10-27 22:22 来源:工人日报 分享到:

中国工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关于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六届执行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0月26日 中国工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工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并批准焦开河同志代表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六届执行委员会所做的财务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五年来,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在工会财务管理和改革中,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工会工作全局,以工会改革为契机,深化财务体制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统筹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为工会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和物质保障,工会服务职工的能力显著提升。

大会要求,各级工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工会财务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工会经费收缴,积极争取政府资金支持,夯实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的物质基础;坚持以竭诚服务职工为宗旨,构建工会经费普惠职工的保障机制;深化工会财务改革,强化监督检查,完善工会财务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工会财务工作水平,努力为新时代工会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编辑:G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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