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聘公告
根据报社《广告岗位层级管理办法》中第四条任务进度要求及确认和第五条考核办法规定:不合格,未达到任务的90%,或严重违反报社规章制度等,解除聘用合同。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报现定于2018年8月1日与黄强解除劳动合同。
请你于2018年7月30日前来报社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逾期未归,本报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川工人日报社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