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家暴 我这样引导翠花

2017-09-23 09:13 来源:51网 分享到:

2016年12月,在石板镇卫生院组织的义诊活动中,我认识了矿山周边的一位农村女人。她叫翠花,今年28岁。在简短的交谈中,得知她常遭丈夫殴打,她不仅有离婚的想法,还对生活失去了信心。于是,为救这个家庭,我多次通过家访、谈心等方式,耐心细致地为翠花和家人普法。

5年前,翠花经人介绍,与邻村的王浪结为了夫妻。婚后,很快有了小孩。但游手好闲的王浪,没有家庭责任感,天天沉迷打麻将和玩手机。家里带孩子、料理家务、种地等活儿,全是翠花负责。王浪还动不动就发脾气殴打翠花。

有一次,王浪打牌回家,因输了钱心情不好,见家里还是冷锅冷灶,冲过去就对翠花一阵暴打,翠花缝了10几针。还有一次,正在吃饭的王浪说菜太辣,翠花刚辩解了几句,王浪火冒三丈,将自己的饭碗立即砸向翠花的额头,又缝了8针。4年来,王浪恶习不改,殴打翠花成了家常便饭。家里用钱,王浪也管得紧,翠花就是买一双袜子,也得向王浪提出申请。

听着翠花的遭遇,我深表同情,我劝她树立信心,要主动拿起法律武器替自己维权。今年春节,我到王浪家向他了解情况,分别与王浪、翠花先后耐心细致地进行交谈,让他们进行换位思考,学会懂法。我还利用业余时间将《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打印成册,交到王浪夫妻手中,并指导他们学习法律法规。同时,我通过QQ、微信,把《悲情天使》《卑微的爱》等家暴普法栏目剧转发给王浪、翠花观看。通过一系列的普法学习,王浪终于知道自己常殴打翠花,限制妻子花钱都属于家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轻者要拘留,重者是犯罪。王浪决心改过自新,好好做人。翠花的法律意识也增强了,为了孩子有一个完整的家,虽然没上告王浪,但是她告诉他,如不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她将利用法律武器替自己维权,坚决同他离婚,开始新的生活。

今年8月,翠花专程来到矿山,高兴地说,王浪通过培训取得了厨师资格证,现在在城里一家酒店上班,非常勤奋,对她也特别关心。如今,王浪懂得了勤俭节约,改掉了坏习惯,还主动把工资卡交给翠花。通过普法,我很欣慰,从翠花脸上,我感觉到她对幸福生活充满了信心。(蒲跃清

编辑:G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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