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6-01-15 09:20 来源:四川省总工会 分享到:

川工办发〔2016〕3号

四川省总工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群众性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总工会,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工会:

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呈现出“一首次、三下降、五个好”的良好态势,各类指标全部控制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好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安全生产工作不能丝毫放松,不可心存侥幸,不可等闲视之,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确保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履行好工会维护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健康权益职责的责任感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一些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全省各级工会组织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增强维护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权益的责任感。

二、精心谋划,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全省各级工会组织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组织引导广大职工立足工作岗位,广泛开展“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活动,加强对煤矿、建筑、化工、民爆等高危行业企业和重点领域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对不顾职工生命安全,强令职工冒险作业,严重危害职工安全与健康的行为,工会要依法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制止,并向政府及有关执法部门反映,提出工会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要结合“安康杯”竞赛活动,拓展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以班组安全建设为基础,将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覆盖所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工作场所,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

三、加强宣传,积极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全省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5〕30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通知》(总工办发〔2015〕3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15〕21号)和1月6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利用工会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和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健康的指示精神,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夯实安全生产群众基础。要结合当前“送温暖”活动,开展送法律、送安全进园区、进厂矿、进班组、进工地、进社区活动,推动安全生产理念在职工群众心中扎根,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确保广大职工群众在祥和、安全、愉快中过节。

四、强化组织领导,做好应急值守和维稳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全省各级工会组织要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把安全生产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落实好春节、两会及重要时段领导带班和人员值班制度,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和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要结合省委关于集中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职工,全面、细致掌握基层安全生产情况,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维护职工群众队伍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四川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1月11日

四川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1月12日印发

编辑:G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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