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合兴纺织品有限公司欠女职工工资案

2014-07-29 10:30来源:四川省总工会 分享到:

成都合兴纺织品有限公司拖欠康敏等12名女职工工资案

康敏等12人系成都市合兴纺织品有限公司职工。成都合兴纺织有限公司地址在新都区新都镇经星村3社。2012年1月4日,康敏等12人到区总工会反映成都合兴纺织品公司未支付2011年12月份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等,要求公司完善上述手续,用人单位未同意,将康敏等12名职工辞退,并拒绝支付2011年12月份工资,若职工要求支付2011年12月份工资,公司则要扣除职工的生活费等费用。

这是一起典型的拖欠民工工资和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案件。春节即将来临,新都区总工会领导在接到反映的案情后,十分重视,立即责成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并亲自参与协商调解。考虑到康敏等12人是外来务工人员,无居住地方,区总工会及时安排了伙食和住宿并及时与新都镇总工会和用人单位负责人取得联系,约定于1月5日上午进行协商。1月5日上午9点40分开始协商,一直到下午6点50分,经过长达9个多小时的协商和区总工会及镇总工会的不懈努力,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1、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关系;

2、2011年12月份工资如实对付,不再扣除生活费;

3、用人单位从用人之日起,每人每月给予200元经济补偿。

4、对协商的内容当日履行。

事后我们了解到成都市合兴纺织品有限公司共支付康敏等12名女职工工资及补偿金共计3.2万余元。通过对案件的调解和分析,使我们了解到一些小型企业侵害职工权益的情况还非常严重。我区工会将进一步加大对职工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联合区劳动监察大队对用人单 位特别是小型企业进行用工检查,避免或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