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总工会突出“三度”促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

2014-04-26 22:59来源:省总女工部 分享到:

内江市总工会突出“三度”促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

内江市总工会

(2014年4月9日)

近年来,内江市总工会按照“深化认识、平等协商、务求实效、促进和谐”的工作思路,着力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机制建设,着力拓展广度、挖掘深度和延伸长度,较好地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协调企业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精心部署拓广度

一是强化领导做好筹备。市、县(区)两级总工会成立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制定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组织实施并加强指导,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加大宣传争取参与。坚持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作为主要内容,纳入普法宣传等活动。各级女工组织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以及工会的板报、厂报、广播、电视、宣传橱窗、学习园地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推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的目的、意义、内容及典型经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颁布实施后,动员全市各级工会和广大职工通过市总普法平台,参与网上互动宣传,并组织开展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全市参赛企事业单位5140家,参与职工达16.5万人,有效答卷比例达89%,100%正确答卷比例达75%,80%以上正确答卷比例达95.2%,社会反响良好。

二、依托合同挖深度

一是整合力量,联合推进。会同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联合出台《内江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等级评价试行办法》,将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纳入工资集体协商体系,同协商、同签订、同执行、同检查,并纳入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市委、市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体系。通过每年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进行等级评价和目标考核,并在报刊上公布评选结果,调动各级企业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积极性。同时,在市人大、市政协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开展的执法检查中,把女职工专项集体签订情况和履行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实现全市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的制度化。

二是加强协调,分类指导。根据企业特点,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先易后难,分类指导的办法,着力推进女职工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对中小型非公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做到“三同步”,即在推进平等协商时同步推进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协商、在签订工资集体合同时同步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在检查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时同步检查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对国有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在原专项集体合同的基础上“充实完善,拓展提高”,并把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规范程度和履行情况作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调等级评定的必要条件;对效益较差的企业和分散的非公有制企业,通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以提高女职工集体合同的覆盖率。近年以来,全市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合同的同步签订率达到了100%。

三是强化检查,务求实效。先后联合市人大、市政协、市人社局等部门,对全市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情况和履约情况进行了调研检查,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1年,省人大、省总工会和市人大对市属企业和市中区部分企业开展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进行调研检查;2012年市政协、市总工会对市属企业、东兴区和资中县部分企业就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调研检查,并走访部分生产一线职工,召开女职工座谈会,对企业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履行合同内容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与人社局连续五年开展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检查,向涉及女职工人数少,签订女职工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较差的企业发出整改通知,受到广大职工欢迎。 

三、完善机制延长度

坚持把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纳入职工权益工作机制建设作为重要工作贯彻始终,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并不断完善了工作责任首问制度、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考评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推进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工作长效发展。